国家标准计划《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指南》由 TC354(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湖州市仁与公益组织发展中心 、浙江新灵海技术有限公司 、湖州市民政局 、浙江省民政厅 、中国殡葬协会 、湖州市殡葬协会 、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近年来,随着我国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殡葬管理水平不断,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取得快速提升。
2016年2月,由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是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各地按照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殡葬改革,探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取得一定成效。
2018年民政部发布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为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节地生态安葬的基本内涵、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同时为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安葬需求,促进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对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当前,这项工作全国范围来说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供给不足,激励引导和规范管理的制度机制不完善,群众对节地生态安葬的接受程度不高,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墓位面积超标、过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与绿色发展理念不相符合,与殡葬改革宗旨不相适应,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标准规范,来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从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情况来看,结合全国各地的实施情况研判,如浙江等地以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等方法作为实现节地生态安葬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措,推行“入室为安”葬式改革,节地生态安葬改变原有的安葬模式分散化、占用土地资源多,制约了城市化的发展步伐,对建设节地生态安葬的需求更为迫切。
安葬方式的转变,不仅需要硬件设施来承载,还需要新的丧葬理念和文明祭扫方式来支撑,要通过加强规范管理、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来引导。
同时,坚持节地生态安葬的绿色发展属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让百姓看到政府的诚意和决心,与人性化的殡仪服务和绿色殡葬的有效结合。
加强对节地生态安葬的标准制定,推动安葬设施从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引导群众从注重大碑大墓等物质载体转移到以精神传承纪念为主上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制定国家标准《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指南》具有非常重要的长远意义和现实意义。
目前没有这方面的国家标准规范,建议制定国家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节地生态安葬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了节地生态安葬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要求、安葬区生态建设要求、骨灰安葬要求、服务机构要求和评价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