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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0~6岁视障儿童早期干预机构服务规范》由 TC148(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国宏康医疗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南京市盲人学校北京爱百福视障人士关爱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354-T-31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3-21
公示开始日期
2022-12-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1-0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8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180 残障人员用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民政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进行早期干预,是要从0岁起对儿童的主要感觉器官给予早期刺激,如视觉、听觉。

触觉等,通过刺激使小儿变得敏捷,从而发展小儿知觉辨别能力、交流能力等。

对婴幼儿早期干预、并予以心理指导、康复训练后,仍可健康成长。

建立视障儿童早期干预机构,以机构为中心,提供早期筛查、评估服务;根据不同等级的障碍程度,提供康复咨询、进行包括自理能力、沟通能力的康复训练、以及与正常儿童相处。

社交能力的融合训练等,是最科学的康复模式。

视多障儿童的康复也需要家长特别的包容心与耐性。

为了儿童能健康地成长,请一定要抓住机会,进行早期干预和训练,实践证明,通过机构的指导与家庭的互动,可以让视障儿童孩子最大限度地康复。

随着早期干预机构在全国的覆盖逐渐扩大,机构服务规范化摆到议事日程,有必要先制定行业标准,更好的指导早期干预的规范化,以在正确的指导和康复训练服务,为视障儿童的康复提供福祉和优良的服务。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于早期干预机构服务及的规范,主要技术包括以下: (1) 建立规范的早期干预服务规范化流程,包括早期筛查、评估、咨询、康复训练、生活自理辅导、教育等。 (2)机构设施与设备的规范化要求:在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增设用于视多障儿童的生活自理活动指导、行走训练、康复训练教师和规范化设备清单。 (3)从机构管理所需场地、人员、设施、教育服务诸方面,提出全面的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以及规范的教学方案。 (4)重视机构与社会、家庭等多方面的互动关系。 (5)鉴定与验收:对机构的建设,提出系统性的评估鉴定方法和规范验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