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0~6岁视障儿童早期干预机构服务规范》由 TC148(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北京国宏康医疗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南京市盲人学校 、北京爱百福视障人士关爱中心 。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180 残障人员用设备 |
进行早期干预,是要从0岁起对儿童的主要感觉器官给予早期刺激,如视觉、听觉。
触觉等,通过刺激使小儿变得敏捷,从而发展小儿知觉辨别能力、交流能力等。
对婴幼儿早期干预、并予以心理指导、康复训练后,仍可健康成长。
建立视障儿童早期干预机构,以机构为中心,提供早期筛查、评估服务;根据不同等级的障碍程度,提供康复咨询、进行包括自理能力、沟通能力的康复训练、以及与正常儿童相处。
社交能力的融合训练等,是最科学的康复模式。
视多障儿童的康复也需要家长特别的包容心与耐性。
为了儿童能健康地成长,请一定要抓住机会,进行早期干预和训练,实践证明,通过机构的指导与家庭的互动,可以让视障儿童孩子最大限度地康复。
随着早期干预机构在全国的覆盖逐渐扩大,机构服务规范化摆到议事日程,有必要先制定行业标准,更好的指导早期干预的规范化,以在正确的指导和康复训练服务,为视障儿童的康复提供福祉和优良的服务。
适用于早期干预机构服务及的规范,主要技术包括以下: (1) 建立规范的早期干预服务规范化流程,包括早期筛查、评估、咨询、康复训练、生活自理辅导、教育等。 (2)机构设施与设备的规范化要求:在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增设用于视多障儿童的生活自理活动指导、行走训练、康复训练教师和规范化设备清单。 (3)从机构管理所需场地、人员、设施、教育服务诸方面,提出全面的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以及规范的教学方案。 (4)重视机构与社会、家庭等多方面的互动关系。 (5)鉴定与验收:对机构的建设,提出系统性的评估鉴定方法和规范验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