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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工业互联网平台 园区应用水平评价》由 TC573(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海尔卡奥斯物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蓝卓工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0398-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3-25
申报日期
2022-06-19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2-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1-0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5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50 信息技术在工业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产业园区是我国产业集聚的载体,是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小单元”,是带动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领头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园区发展建设,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产业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

其中,“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为产业园区全范围、全环节、全过程转型升级提供了有效指引。

工业互联网平台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通过实现人、机、物的全面互联,构建起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新型工业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

步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时期,基础好、规模大、场景多的各类产业园区,正成为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应用的新一轮主战场,通过驱动企业生产方式和政府治理体系变革,加快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树立区域数字经济新高地。

由于园区之间、产业之间的应用场景千差万别、数字化和智能化程度高低不一,产业园区在积极探索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过程中,存在缺少阶段性的目标指引和有层次、可落地的发展路径等问题,延缓了工业互联网平台与产业园区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深度融合的脚步。

因此,亟需加快研制园区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水平的评价标准,为广大园区了解工业互联网平台、明确工作重点、制定阶段性发展路径提供参考,为产业园区所在地区的主管部门系统考核园区内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应用水平,精准政策制定和专项扶持资金拨付提供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园区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水平评价的评价模型、水平等级、评价内容、评价流程、水平等级判定。为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和第三方机构,科学开展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短板定位和改善路径规划提供理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