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术语》由 TC577(全国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中国爆破行业协会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040 词汇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
国务院针对我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公布施行了《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先后发布实施了一系列规章、规范和标准,特别是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废旧爆炸物品等种类,从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及销毁各个环节,健全安全管理法规、实施全方位闭合管理,为强化本质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变化和我国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行业的迅速发展,为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管控的国内外合作,进一步推进治理体系建设,更好促进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提升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行业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对接国际前沿技术,以标准形式统一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名词术语具有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
为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适时提出制定《全国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术语》国家标准,统一规范该领域的术语及定义。
本文件规定了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相关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涉及的产品、技术和方法及安全管理的术语及定义,适用于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的监管、法规标准制定、科研与教学、学术交流等。 本文件具体章节设置如下: 前言 1. 范围 2. 通用术语(其中含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等) 3. 爆炸物品 3.1 民用爆炸物品(工业炸药、起爆器材) 3.2 民用爆炸物品原材料(黑火药、硝酸铵、推进剂等) 3.3 其他民用爆炸物品(海上救生烟火信号、民用信号弹和人工影响天气燃爆器材) 3.4烟花爆竹(含烟花爆竹、影视烟火类燃爆器材) 3.5易制爆化学危险品 3.6 废旧炮弹类器材 4. 爆炸物品应用理论与技术 4.1 爆破(爆炸)作用原理 4.2 民用爆炸物品应用技术(含岩土爆破、拆除爆破和特种爆破) 4.3其他民用爆炸物品使用与操作 4.4烟花爆竹燃放技术(含烟花爆竹、影视烟火) 4.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技术 4.6 废旧炮弹销毁技术 5.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5.1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5.1.1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贮存、销毁安全管理 5.1.2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技术安全管理(含评估等) 5.1.3民用爆破使用现场安全管理(含监理等) 5.1.4民用爆炸物品监(检)测(试)技术安全管理 5.1.5 用爆炸物品流向监控、示踪安检技术安全管理 5.2民用爆炸物品原材料安全管理 5.3 其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5.4 烟花爆竹类产品安全管理 5.5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5.6 废旧炮弹安全管理 5.7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信息化技术 6. 涉爆单位、人员与器械安全管理 6.1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 6.2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 6.3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6.4仪器(表)、设备与机械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