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低压熔断器 第7部分:电池和电池系统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由 TC340(全国熔断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40SC2(全国熔断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压熔断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
| 29 电气工程 |
| 29.120 电工器件 |
| 29.120.50 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269-7:2021。
采标中文名称:低压熔断器 第7部分:电池和电池系统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的这些补充要求适用于电池和电池系统保护用熔断体,包括但不限于标称电压不超过1500 V 的直流电路的储电设备用熔断体。 其额定电压可高于1500 V DC。 2、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中规定了适用于电池和电池系统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目的是确定电池用熔断体的特性,以便在尺寸相同的情况下,可以用具有相同特性的其他熔断体代替。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 ——正常工作条件: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数与时间常数; ——熔断器特性: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熔断体的额定耗散功率,时间-电流特性极限,分断范围和分断能力; ——熔断体标志; ——设计的标准条件:温升和熔断体的耗散功率,动作,分断能力; ——试验:温升与耗散功率验证,动作验证,分断能力验证; ——电池和电池系统保护用标准化熔断体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