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13部分:放射性指标》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
主要起草人 施小明 、姚孝元 、张岚 、吉艳琴 、尹亮亮 、孔祥银 、谢雨晗 、邵宪章 、钱宇欣 。
GB/T 5750.13-2006 (全部代替)
20214629-T-361 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