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朱仁义 、李涛 、田靓 、魏秋华 、孙惠惠 、徐燕 、崔树玉 、林玲 、胡国庆 、王东升 、姜天华 、徐娟 、丁香鹏 、吴志敏 、高超 、张春凤 。
GB 28232-2011 (全部代替)
20183410-Q-361 已发布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80 消毒和灭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