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和水力警铃》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起草,委托TC113SC2(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百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北消安全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萃联(中国)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金盾消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田立伟 、胡群明 、王海娟 、杨震铭 、白殿涛 、罗宗军 、经子彤 、李博 、啜凤英 、高洪菊 、杨丙杰 、张丽梅 、陈永德 、王德凤 、洪金堆 、邵红林 。
GB 5135.2-2003 (全部代替)
20173640-Q-312 正在审查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10 灭火 |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182-2:2012。
采标中文名称:自动喷水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