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灯具 第 2-14部分:特殊要求 使用冷阴极管形放电灯(霓虹灯)和类似设备的灯具》由 607(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起草,委托TC224SC2(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山)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常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施晓红虞再道刘尔立杨国贤杨樾等 。
20120129-Q-607 已发布
| 29 电气工程 |
|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
| 29.140.40 照明设备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598-2-14:2009。
采标中文名称:灯具 第2-14部分:冷阴极管形放电灯(霓虹管)灯具和类似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