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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工电子产品可再生利用率评价值 第4部分:复印机和打印机》由 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97SC4(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柯尼卡美能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富士施乐爱科制造(苏州)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恒绿低碳发展促进中心等

主要起草人 高东峰林翎王利群冷欣新陈挺王曦若孙靖华聂晓利刘文敬孙亮陈健华骆明非陈亮付允王秀腾吴丽丽侯姗陈展展宋燕等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130150-T-469 已发布

电工电子产品可再生利用率评价值 第4部分:复印机和打印机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30150-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3-08-01
标准类别
环保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高东峰
林翎
陈挺
王曦若
刘文敬
孙亮
陈亮
付允
侯姗
陈展展
王利群
冷欣新
孙靖华
聂晓利
陈健华
骆明非
王秀腾
吴丽丽
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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