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起重机械安全要求 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委托TC227(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扬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陆海装备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 、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常州基腾电气有限公司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太原科技大学 、无锡市协兴港口机械有限公司 、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武汉理工大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恺德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武桥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德文 、温皓白 、林夫奎 、何贤信 、张运良 、张传平 、谢新鹏 、张文宇 、李文豪 、谢文宁 、吴宇震 、原铭泽 、陶天华 、孙华 、王松雷 、张培 、顾文溢 、张维友 、文豪 、吴述银 、徐承军 、刘强 、王全伟 、黄震 、宋建军 、孙海全 、任继新 、穆霄刚 、邹云飞 、罗建平 。
20111108-Q-604 正在审查
| 53 材料储运设备 |
| 53.020 起重设备 |
| 53.020.20 起重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