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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除臭类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评价方法》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091604-T-361 已终止

除臭类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评价方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091604-T-36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09-12-15
标准类别
方法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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