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除臭类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评价方法》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20091604-T-361 已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