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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由 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深圳理士奥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等

主要起草人 余斌贾骏温小平等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074675-T-339 已发布

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074675-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07-05-15
标准类别
环保
中国标准分类号
L89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
29 电气工程
29.220 电池和蓄电池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余斌
贾骏
温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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