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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唇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Diagnostic criteria and principles of management of lip dermatitis induced by cosmetic
国家标准计划
制定
强制性
国家标准计划《化妆品唇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
464
(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
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目录
项目进度
起草
征求意见
终止
审查
批准
发布
当前标准计划
20079865-Q-361
暂缓
化妆品唇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079865-Q-36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08-01-14
标准类别
方法
组织起草部门
国家药监局
起草单位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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