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绿色金融 金融业务碳核算技术指南》由 TC180(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10 环境管理 |
无。
绿色金融体系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金融体系,既支持绿色经济活动,也支持转型经济活动。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庄严承诺,中国将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对高质量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提出了新要求。
此后,中国人民银行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全面提升绿色金融体系对低碳转型经济活动的支持力度,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助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含绿量”持续提升。
金融机构碳核算以企业碳核算为基础,是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和环境机遇与风险的重要抓手和有效工具。
制订符合我国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实际的碳核算标准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参事室)牵头研究制订了《绿色金融 金融业务碳核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金融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本文件适用于银行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融资业务和社会融资相关的业务碳核算,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等业务类型。不适用于政府债券、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投融资业务,其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金融机构投融资业务碳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