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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土壤氨挥发测定方法》由 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2102-T-32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0-18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1-17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归口单位
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1. 有利于准确评估氮肥施入土壤后的去向及土壤氮循环过程 氮肥施入土壤后,被作物吸收利用的仅占施氮量的30-35%,氨挥发是氮肥损失的重要途径,氨挥发峰值一般出现在施肥后的几天,之后逐渐降低,排放量占施氮量的9%~40%(朱兆良等,2008)。

国外推荐的氨挥发测定方法-微气象学方法由于受到田块面积、环境背景值干扰等因素制约,在国内很少应用。

目前,在我国土壤氨挥发研究中使用的监测装置多为自制,氨的吸收载体也不同,氨吸收液的选择和监测时间也较为随意,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测定结果的可比性较差,阻碍了对氮肥损失率、土壤氮循环的准确、有效评估,也不利于氨挥发的区域估算以及预测模型的应用。

因此,有必要建立统一规范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氨挥发测定方法。

2. 有利于农田面源污染的宏观监管 我国是世界上氮肥施用量最大的国家。

但是氮肥利用率低,损失严重,这不仅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浪费,而且还引起环境问题。

全国种植业氨排放量估计值为4.8~9.6 Tg·a?1(Zhu et al., 2002), 占我国氨排放总量的49%(Yu et al., Nature, 2019)。

准确、有效地测定农田氨排放量是环境评估和政策制定的基础。

氨挥发是以气态排放,相比监测农田径流水等,在样品采集、浓度测定上难度更大。

对广泛应用的土壤氨挥发测定方法进行改进,并在方法间进行系统的对比分析,制定出统一的测定方法标准,有利于对农田面源污染的宏观监管。

3. 现有标准可测定大气氨浓度但无法区分来源 大气氨的来源有多种,包括了自然源和人为源。

自然源主要有森林和草原等植物的释放、海洋或其他水体的蒸发和土壤的挥发等等。

根据环保部所发布的《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人为源主要包括了农田化肥、畜禽养殖业、生物质燃烧、燃料燃烧、化工工业、废物处理、机动车尾气排放和人体的排放等。

国内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制造业、能源和交通运输业中氨的排放进行了限定,但对土壤氨排放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发布。

目前,GB/T 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规定了溶液中氨的测定方法;HJ 533-200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和HJ 534-2009《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两标准规定了空气中氨的测定方法,这两种方法是测定已存在于空气中的氨的浓度,对氨来源没有针对性,不能区分是否来自土壤来源或者其他源。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氨挥发测定方法的分析测定原理、试剂、仪器和材料、监测点、采样和测定步骤、通量计算、异常值的判断与处理和监测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农田、草地、林地等土壤氨挥发的测定。 (2)主要技术内容: 1. 术语与定义 2. 分析测定原理 3. 试剂、仪器和材料 4. 监测点 5. 采样和测定步骤 6. 通量计算 7. 异常值的判断与处理 8. 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