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由 TC426(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当前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智慧城市领域已广泛应用,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5G、AI智能等高新技术推动城市管理向更加智能化、智慧化发展。
该标准修订旨在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管信息采集的流程、数据,提升信息采集质量,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与效率,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范围: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监管信息采集的一般规定、流程与要求、管理要求和质量评价等。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8个章节: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本次修订增加智能采集相关术语。 4 一般规定:本次修订增加智能采集相关内容 5 流程与要求:本次进行修订。 6 视频智能分析采集流程与要求:本次修订新增。 7 管理要求:本次进行修订。 8 质量评价:本次进行修订。 附录A(资料性) 专项普查示例 附录B(资料性) 信息采集质量评价示例 本文件代替GB/T 30428.7-2017《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与GB/T 30428.7-2017相比较,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智能采集相关术语(见第3章); ——增加智能采集相关内容(见第4章); ——修订流程与要求内容(见第5章); ——增加章节视频智能分析采集流程与要求(见第6章); ——增加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内容(见第7章); ——增加评价要求(见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