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制鞋机械 安全要求 第3部分:砂磨机和抛光机》由 TC101(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1SC1(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革机械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博恒科技有限公司 、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 。
| 61 服装工业 |
| 61.080 服装工业用缝纫机和其他设备 |
砂磨机和抛光机是现代化工业制鞋生产的必备设备,该类机器存在多方面安全隐患,如果忽视安全防护,在生产及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或财产损失,非常有必要对此类机器规范安全要求。
欧洲在上世纪已经制定了砂磨机和抛光机安全要求标准。
GB/T 31301.3-2015制定时参照了欧盟标准。
在多年的应用实践中,发现标准中存在许多编辑性错误和技术错误,可能当时编写时间仓促,编写人员技术具有局限性,在欧标的翻译过程中,某些术语和技术内容理解错误。
而且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对机器的安全性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人类工效学要求等。
另外,原标准中引用的许多标准都已经有了新版本,有些强制性标准已经改为推荐性标准,所引用国外标准也应该以相关的国内标准进行替代。
因此,特申请对国标GB/T 31301.3-2015《制鞋机械 安全要求 第3部分:砂磨机和抛光机》进行修订。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制鞋工业使用的砂磨机和抛光机。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使用信息等6章内容。以及重大危险清单等6个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