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海洋调查规范 第11部分:海洋工程地质调查》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3SC2(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洋调查观测监测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本标准修订的范围为《海洋调查规范 第11部分:海洋工程地质调查》(GB/T12763.11-2007),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面对海洋工程开发的需求,综合现在技术进步水平,提出与时俱进的调查方法和技术要求,修订适用于区域性海洋工程调查全过程的工作范围、工作流程、技术方法、评价区划和成果等的要求。 具体包括:(1)增加规程的适用范围,更新和增加引用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2)根据浅水和深水工程地质调查的技术要求,增加深水海洋工程地质调查的工作定额,保证调查要求;(3)根据最新国家强制标准修订导航定位和坐标系统等规定;(4)根据地球物理探测技术发展,修订调查仪器设备、作业平台和资料处理等技术要求,增加引用相关行业标准中的工作日志和记录表格。(5)海底土的物理力学性质修改为海洋工程地质调查与测试,针对深水区调查增加钻探、地球物理测井等要求,更新采样设备,增加采样率、样品处理、运输和存储等内容。(6)根据现在原位测试技术进步,增加钻孔CPT、坐底式CPT和FFCPT等相关测试技术和方法;(7)升级和增加室内声学、物理和力学试验内容,增加腐蚀性、泥温、底质声学等工程设计需要的测试内容,补充深海沉积物的工程地质分类,完善仪器校准、数据采集和样品质量评估等。(8)修订区域地震评价;(9)增加工程地质综合评价章节,规范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工程地质分区(区划)等工作。(10)从系统性、完整性和适用性角度,更新附录内容——工程地质调查的数据内容、试验表格、质量评估和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