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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警戒潮位核定规范》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局东海预报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513-T-418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8-23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7-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8-1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海洋)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警戒潮位是指防护区沿岸可能出现险情或潮灾,需进入戒备或救灾状态的潮位既定值,是防汛工作的一个重要技术指标,是海洋预报部门发布风暴潮预报、警报的重要指标和海洋防灾减灾的基础数据,是各级政府防潮减灾指挥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城建、港口、水利、旅游等部门规划设计和国土整治开发的基础性资料,对发展海洋经济、保持社会持续稳定繁荣具有重要作用。

2012-2017年,全国沿海11个省区市按照《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 17839-2011)全部完成了四色警戒潮位值核定工作,首次将中国全部大陆岸线科学划分为259个警戒岸段,系统地核定了警戒潮位值,填补了以岸段警戒潮位值为基准的预警报业务空白。

核定成果已经用于政府减灾工作,在海洋灾害预警、灾害应急防御、隐患调查、沿海规划等工作中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该规范实施至今已有十年,为评估规范应用成效,2021年12月8日,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在上海组织召开了标准实施十周年成效评估座谈会,与会专家和代表一致认为:该规范是全国沿海省开展警戒潮位核定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统一全国警戒潮位核定技术路线的基础,需要保留,且标准比较完善,方法基本符合现状技术发展水平,但经过十年的应用,仍存在部分需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部分特别岸段适用性不足,部分方法需补充完善的地方。

2021年12月16日,根据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海洋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依据国标委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东海局于上海组织召开了《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 17839-2011)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复审专家审查会,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是全国开展警戒潮位核定工作的唯一技术依据,经过十年在全国沿海11个省(市)的应用实践,系统地形成了以岸段为基本单元的全国警戒潮位值,对地方海洋灾害应急防御,海洋警报业务的开展意义重大,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有效促进了相关工作标准化开展;且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与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内容技术指标能基本反映当前技术水平的情况,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满足用户需求,与相关配套标准协调一致;但是,标准部分条款与沿海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部分技术路线有待进一步细化,建议对标准开展修订。

综上所述,为更好地适应全国沿海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且在沿海各省市海洋减灾工作中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亟需有序推进该标准的修订工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根据《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 17839-2011)十周年成效评估座谈会和国家标准复审专家审查会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该标准开展部分内容的修订工作,且本次修订主要针对部分技术路线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本标准确立了警戒潮位核定的原则,规定了警戒潮位核定的程序、方法及技术要求等内容。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和岛屿的海岸、河口海域岸段及感潮河段警戒潮位的核定。 本次拟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重新细化、确定岸段重要性划分标准; (2)解决蓝色警戒潮位值过低的问题,防止出现仅天文潮即发警报的情况; (3)解决蓝红警戒潮位值相差太小的问题; (4)进一步合理考虑波浪爬高与波浪越浪致灾问题,以及解决风暴潮预警行标(HY/T)配套考虑波浪问题; (5)细化海堤实际防护能力的评估方法; (6)数值模拟天气过程选取原则需进一步合理考虑进行修订等。 在针对以上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后,依据修订后的规范进一步开展验证试验工作,评估新标准的改进效果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