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健身器材适老化通用要求》由 607(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 97.220 运动设备和设施 |
| 97.220.30 室内运动设备 |
1. 本标准适用年满60周岁及以上具有自我管理和自我锻炼能力的人,使用健身器材进行锻炼。 2. 除了满足GB17498.1-2008、GB 19272-2011要求之外,对适老化产品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健身器材操作的便捷性; 2) 考虑到老年反应慢和身机能弱化,充分考虑到使用频次、使用强度(包括负载载荷)、速度等方面要求; 3) 考虑到老年人动作迟缓、腿脚不方便等因素,产品在结构考操作便捷、使用便捷、紧急逃逸等因素; 4) 老年人视力、听力等需充分考虑到结构尺寸安规、颜色标志、警示等; 5) 器材结构宜考虑老年人使用舒适性,人体工学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