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等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20 电车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 | 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国际上对该标准具有较高的关注度,需要转换成国际标准 |
该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等可充电储能装置,其他类型动力电池可参照执行。 该标准本次修订内容增加了底部机械防护和循环后加热试验,修改了范围、热扩散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盐雾试验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