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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由 TC210(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北京鹏鼎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437-T-35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3-17
申报日期
2022-05-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2-11-02
公示截止日期
2022-11-16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0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00 娱乐、旅游
归口单位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最早于2016年3月作为行业规范(SAC/TC210)制定的,后于2016年9月正式实施。

该标准实施6多年来,旅游产业和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逐渐进入老龄化,老年人逐渐成为文化旅游消费的生力军。

旅游是老年人重要的休闲方式,也是其基本的生活权利。

健康的老年旅游文化氛围,是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和旅游需求的寄托,也是社会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重要形式和体现。

特别是对旅行社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编制《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标准》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国家的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同时,编制《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还可以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深入研究分析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有效提升监管效能,为旅行社行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动能。

编制《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的目的意义如下: 目的 1、 解决快速发展中的老年人口的旅游需求问题 调查数据就显示,中国老年人每年旅游人数已占全国旅游总人数的20%以上。

健康活力老年群体对老年旅游服务的需求只会越来越强烈,团体出行产品有望成为未来中国老年旅游的主流。

截至疫情前的2019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2.54亿。

在这个规模庞大的老年群体中,绝大多数都是健康活力老年人,他们有时间、精力,也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提高自己生活品质的愿望,使得老年旅游,包括“候鸟”式出游养老、旅行休闲养老等逐渐成为其喜闻乐见的养老基本服务形式。

2、面向文化旅游市场的新发展,进一步拓展旅游活动 研究认为,按照每位老人一年平均旅游3次,每次消费1500元来算,中国老年旅游市场规模能达到近万亿元。

由于老年人对价格比较敏感,在时间季节上限制性很小,他们往往成为节后错峰游主力,不仅形成了淡旺季旅游市场的“互补”,也直接扩大了旅游业淡季业绩增长的空间。

根据老年市场所体现出的“慢旅游”特征,团体出游、度假属性的休闲产品是老年市场的主导产品,在老年市场对养生、保健、养老等旅游需求的刺激下,团体出游产品有望成为未来老年旅游的主流。

3.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由于中国老年旅游服务市场还存在产品供给相对单一、软性服务和医疗服务欠缺、适老化配套设施急需完善、人文资源尚待开发、缺少信息化管理平台等问题,老年人的旅游消费需求远未得到满足。

加上老年人应对强制购物和自费等现象时维权意识较低、沟通能力有限,很容易掉入不合理低价团的“陷阱”。

因此,中国老年人旅游服务亟需积极引导,以形成规范的市场和健康的氛围。

对健康活力老年人的旅游服务,不仅关系着这一群体的晚年生活品质提升,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中也必然占据一席之地,需要予以更加关注,并做出适当的制度安排,同时也以此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意义 1、编制《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是构建老年旅游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效规范老年旅游市场秩序,为各类主体公平竞争提供良好环境,更利于监管。

2、编制《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有利于构建老年旅游产品体系和老年旅游品牌体系。

完善现有老年旅游产品,提高现有旅游产品质量;开发高端产品与大众产品相结合、价格多层次的老年旅游产品;有利于并向市场推出一批老年旅游目的地品牌、老年旅游企业品牌、老年旅游产品品牌等。

3、编制《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有利于构建老年旅游人才队伍体系。

大力开发与培养老年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对从业人员进行护理和急救基本知识的培训,提高老年旅游商业化服务水平,吸纳更多具备老年心理知识、老年医疗知识的人才进入旅游业,优化旅游人力市场结构,培育老年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是我们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范围:编制《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适用于提供老年旅游产品的旅行社,编制标准的范围规定了旅行社对老年人提供旅游服务的要求,包括相关旅游产品的要求、出团计划的落实、接待服务的基本要求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主要技术内容:编制《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旅行社向老年人提供的旅游产品信息,向老年旅游者销售的以旅游吸引物、旅游设施和活动安排为主要构成的旅游线路或项目,以及附着其上的配套服务。包括各种形式的预制旅游产品和非预制旅游产品等;按照旅游接待计划为老年旅游者提供导游、安排的旅游活动,以及负责订房、订餐、订票及旅游目的地之间的联络等综合性旅游服务。 基本标准框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旅游服务要求,包括旅游产品要求、旅游者招徕、团队计划的落实、接待服务和后续服务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老年旅游产品的旅行社。 2 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适用人群 4.2 行程的安排 4.3 地接社 4.4 交通工具 4.5 饭店 4.6 导游/领队 4.7 餐厅 4.8 购物安排如果老年旅游者有购物需求,应选择货真价实、服务质量较高的购物场所。 4.9 自费项目安排旅游产品宜一价全包,不宜再安排自费项目。 5 服务质量要求 5.2 合同签订服务 5.3 团队计划的落实 5.4 旅游协助 5.5 安全提醒 5.6 旅游讲解 5.7 相关信息介绍 5.8 服务对接 5.9 保健服务 5.10 应急处理 6 监督管理 6.1 回访服务 组团社应通过随团发放《游客旅游服务评价表》、电话回访等方式认真听取老年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旅游产品,提高老年旅游产品的市场满意度。 6.2 投诉处理 6.3 内部空间保险索赔保险事故发生后,组团社应协助老年旅游者或其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