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信息技术 可扩展的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5部分:人脸图像数据》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37(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特征识别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大学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圣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眼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麦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想中天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凯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智慧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邮电大学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旷视科技 、广东中科臻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熵基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海信智能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15 识别卡和有关装置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IEC国际标准:ISO/IEC 39794-5:2019。
采标中文名称:信息技术 可扩展的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5部分:人脸图像数据。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用于表示人脸图像数据的通用可扩展数据交换格式以及相应的数据记录内容示例;典型应用场景中,数据采集的要求、建议和最佳实践方法;针对可扩展格式的人脸数据的符合性测试方法、测试断言和测试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生物特征识别厂商在存储、记录和传输环节进行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同时适用于检测机构、最终用户以及生物特征识别厂商进行符合性测试。 2. 主要技术内容 1)符合性; 2)模态特定信息; 3)抽象数据元素; 4)编码; 5)注册的 BDB 格式标识符。 3. 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 本文件提出了一套适用于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过程中,可以在不同处理过程、不同处理系统和设备之间,实现数据交换的可扩展的人脸图像数据格式的定义方法。这种数据格式给大型数据库系统存储以及基于互联网的数据传输等场景带来了便利。 同时,本文件在数据格式定义方面,还特别注重了数据的可扩展性。根据产业的实践经验,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需求,在人脸图像数据中,会需要不断增加新的数据元。依照本文件所定义的数据格中而新增的数据元,将不会对原有的数据元的内容和格式造成破坏,更新后的人脸数据包,在原有的系统中,依然可以正常使用,这对于系统部署而言,可以带来较大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