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通则》由 TC264(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目的:通过制定本标准,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工作。
意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新时代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的战略目标,“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成为中央提出的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之一。
中央还在《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评价指标”,作为衡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指标体系之一。
这一系列重大公共政策的出台表明,制定本标准,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要求,有利于构建国家有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测评指标体系。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活动过程。 主要技术内容:一是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的原则,具体包括公正性、有效性、可靠性、规范性等要求。二是给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的指标体系,具体包括政策环境评价、供给水平评价、满意度评价等内容。三是对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等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