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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宜居城市总体要求》由 TC567(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许昌市人民政府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669-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8-06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3-02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4-0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20 环境经济
归口单位
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近年来,关于宜居城市的呼声越来越高,建设宜居城市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各地方人民共同努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的生活秩序更加期待。

宜居城市建设,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专长,面对不同的建设模式,用标准化的形式将核心要求、重点指标进固化。

依据指标的影响力和重要度对其进行分类分级,构建宜居城市总体要求的指标体系,为不同地区的宜居城市建设提供标标准化的支撑。

宜居城市建设成为各个行政区发展的目标,但在追求目标的道路上,缺少了一个很重要的度量衡——标准,尤其是国家标准的支持。

宜居城市的建设是长期的、复杂的工作,需要均衡资源、人力、社会、经济、环境、就业等多个方面多个指标的影响,国家标准的研制无疑是一盏明灯、一个灯塔。

建设宜居城市,必将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功能逐步完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服务保障功能更加健全,从而提高城市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从而实现联合国提出的包容、安全、有抵御灾害能力的可持续发展城市。

因此,通过可持续发展城市与宜居城市建设的有机融合,是助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强心剂,有助于建设以人为主、有韧性的城市、居民幸福感提升的可持续发展城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可持续发展中宜居城市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的要求,以确保与宜居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的一致性。 本文件旨在通过实施战略、方案、项目、计划和服务,帮助可持续城市发展更符合居民宜居的需求,并展示和交流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