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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湿热性能 吸湿性能的测定》由 TC191(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3305-T-60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0-26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9-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0-06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2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20 建筑物的防护
91.120.10 建筑物绝热
归口单位
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2571:2021。

采标中文名称: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湿热性能 吸湿性能的测定。

目的意义

吸湿性能是建筑材料及制品非常重要的性能之一。

建筑材料的吸湿性能会对建筑材料的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材料吸水后会导致其自身质量增大,绝热心降低,强度和耐久性将产生不同程度的下降,还会影响绝热制品的力学性能,进而危及系统的安全性。

(1)吸湿性能试验旨在模拟不同湿度环境对建筑材料及制品的影响。

通过该试验过程可以判定建筑材料及制品性能的优劣。

(2)目前国际标准ISO 12571:2021(替代ISO12571:2000)对原理、试验步骤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为保持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国家标准也应进行相应的修订,等同采用ISO 12571:2021《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湿热性能 吸湿性能的测定》,并对GB/T 20312-2006进行修订。

例如,增加了“术语与定义”中的术语内容,增加了“试验条件”中对热带地区的试验要求的描述等,增加了“干燥器法”中对标准平衡条件下饱和溶液上方空气的相对湿度的描述,增加了“解吸曲线”中对试验初始条件的描述,增加了“解吸曲线”中试样质量的称量方法等。

(3)通过转化国际标准,借鉴国外相关检测技术,有利于减少我国与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

同时对于国外先进技术方法的引进,也是促进我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提高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测定多孔建筑材料及制品吸湿性能的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方法本别为干燥器法和气候箱法。干燥器法是基准提示方法。本文件没有规定抽样的方法。本文件规定的方法也可以用来测定试样在规定温度和湿度下达到湿平衡时的含湿率。 本文件代替GB/T 20312-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湿热性能 吸湿性能的测定》,与GB/T 20312-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增加了“术语与定义”中的术语内容(见3.1.1); (2)增加了“试验条件”中对热带地区的试验要求的描述(见7.1) (3)增加了“干燥器法”中对标准平衡条件下饱和溶液上方空气的相对湿度的描述(见7.2.1) (4)增加了“解吸曲线”中对试验初始条件的描述(见7.2.3) (5)增加了“解吸曲线”中试样质量的称量方法(见附录D) (6)更改了“吸湿作用”中计算公式对试样数量的要求(见8.1,2000年版的8.1) (7)更改了附录C“确定吸湿曲线上一个数据点的步骤示例”中的仪器装置,将水浴锅更换为恒温箱(见附录C,2000年版的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