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工业互联网平台 园区服务规范》由 TC573(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等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产业园区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各服务主体提供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流程、运营和保障的要求,并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产业园区提供服务的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 (1)园区平台建设的基本要求 园区平台应具备的开放性、共享性、服务性等特征,平台建设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服务方向、服务原则、服务形式和服务场景等内容。 (2)服务供给 分主体、分层级,明确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能够提供、应该提供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并明确提供服务的具体形式和具体功能要求。针对政府/园区管委会管理需求,应重点提供产业监测等内容;针对园区运营管理方需求,应重点提供运营管理等内容;针对园区产业链产业集群的打造,应提供协同创新等内容;针对园区企业能力提升,应重点提供共享服务等服务内容。 (3)服务流程 明晰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服务前、服务中、服务后的具体流程的要求。包括服务前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与其他平台搭建的本质差异,提供设备链接、数据链接、系统打通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服务中园区平台在权限分配、内容展示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服务后平台反馈机制和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运营管理 在建设运营机制、平台运营机构、服务管理措施、场地设施、运维保障等方面保障平台服务提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