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烟熏鱼质量通则》由 TC6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4SC1(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
| 67 食品技术 |
| 67.120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 67.120.30 鱼和水产品 |
本标准修改采用其他国际标准:CODEX STAN 311-2013。
采标中文名称:烟熏鱼、烟熏风味鱼、烟熏干鱼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烟熏鱼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新鲜、冷藏或冷冻鱼为主要原料,经前处理、腌制或不腌制,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干燥或不干燥、熏制、杀菌或不杀菌、冷却或冷冻等工艺制成的各类烟熏鱼制品,包含整鱼、鱼片、鱼段及类似制品。本文件适用于直接食用的或进一步深加工的烟熏鱼制品,或含有鱼成分的特殊产品,或鱼糜类产品中的鱼类。本文件不适用于经过一氧化碳处理(过滤、“去味”或“无味”烟熏)的鱼类,或经商业化无菌密封包装(罐装)的鱼类。不包括含有鱼成分的特殊产品或鱼糜类产品(如鱼色拉)。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生产要求、原辅料要求、食品添加剂要求、用于生烟的木材和其他植物材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要求(产品中心温度、水分、盐分)、净含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