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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漂浮式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设计要求》由 TC50(全国风力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1653-Z-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9-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9-23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8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80 风力发电系统和其他能源
归口单位
全国风力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风力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TS 61400-3-2:2019。

采标中文名称:风能发电系统 第3-2部分:漂浮式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设计要求。

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在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等政策引领下得以稳步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海上风电机组并网运行性能,规范我国风电机组的研制过程,推进与国际先进风电技术接轨并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亟需加强我国海上风电技术标准的制定。

目前,我国漂浮式风电机组技术已经进入发展期,从2011年的1项专利申请上市至2022年115项专利申请,而授权量从2011年1项上升至2020年的54项。

2021年7月13日,我国首个漂浮式海上风电平台搭载全球首台抗台风型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组成“三峡引领号”,在广东阳江顺利安装,标志着我国在全球率先具备大容量抗台风型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自主研发、制造、安装及运营能力,对促进我国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升级、挖潜深远海风能资源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我国海上风电企业尤其是整机商也加速走向全球步伐,整机产品出口欧洲,意大利、西班牙及亚洲其他国家,带动国际贸易,拉动风电产业内需,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与国际先进风电技术接轨并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亟需加强我国海上风电技术标准的制定,为风电行业健康发展出台标准依据。

  目前,我国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要求执行的是GB/T 31517-2015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近海固定式海上风电机组提出了设计约束条件。

随着海上风电向深、远海逐步推进,风力发电机组研制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日益迫切地需要建设适用海域范围更广泛的漂浮式风机。

然而,现行的标准缺乏对海上漂浮式风机的设计要求。

为了对我国海上漂浮式风机的验证提供设计依据,有必要制定相关标,进一步完善我国风电标准体系。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为并网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提出新的要求。   技术内容参考IEC 61400系列标准近年来对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新增的要求及国内遇到的新的情况,主要包括:   新增确保海上漂浮式风电机组工程完整性的基本设计要求。   新增对海上漂浮式风电机组的外部场址环境的附加要求。   新增对海上漂浮式风电机组装配、运输、安装、调试、运维及试验的附加要求。   新增对海上漂浮式风电机组的定位系统要求。   新增对海上漂浮式风电机组的浮态稳性分析要求。   新增对海上漂浮式风电机组的材料防腐、舱底水、压载系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