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麻醉和呼吸设备 与氧气的兼容性》由 TC116(全国麻醉和呼吸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上海德尔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40 医疗设备 |
| 11.040.10 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5001:2010。
采标中文名称:麻醉和呼吸设备 与氧气的兼容性。
范围: 《麻醉和呼吸设备 与氧气的兼容性》规定了麻醉和呼吸设备及组成应用与氧气所接触的材料,在气体压力大于50 kPa的正常或单一故障状态下与氧气兼容性的最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麻醉和呼吸设备,例如: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减压器、终端、医用供应单元、挠性连接、流量计装置、麻醉工作站和呼吸机。 本文件基于氧气兼容性的可靠数据,给出了一些材料选择的指导方法,并就燃烧和/或分解产物的毒性进行了风险分析。 本文件提出在设计、生产、维护和处理的各个阶段的兼容性特征包括:清洁度、阻燃性、燃烧和/或分解产物的毒性。 主要技术内容: 详见标准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