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2部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由 TC104(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4SC1(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能测量和控制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等 。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
17.220 电学、磁学、电和磁的测量 |
17.220.20 电和磁量值的测量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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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N |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 促进我国相关产品技术走出去 |
该标准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上的谐波电能计量。
随着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R46技术法规在我国的落地实施,目前2013版的谐波有功电能表已经无法满足谐波计量和测量技术要求,急需进行修订。
更新谐波有功计量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将进一步完善谐波计量和测量技术标准体系,满足相关制造企业、第三方监督检定机构的技术需求。
随着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对于谐波计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谐波对电网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
通过对谐波电能计量更好的来掌握电网中电能的损耗,合理利用电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在50 Hz或60 Hz电网中测量,准确度等级为A级、B级、C级、D级和E级基波有功电能以及准确度等级为5级、2级和1级(第)2~(第)21次、(第)2~(第)31次、(第)2~(第)41次谐波有功电能,新制造的谐波有功电能表,并且仅适用于其型式试验。本部分不涉及间谐波测量的内容。 本部分仅适用于新制造的、在电压不超过600 V电网中测量并记录基波有功电能以及规定的谐波有功电能,其除电能测量功能之外的所有的特殊功能单元,可集成在表壳内,也可组成单独的外壳。 本部分不适用于机械式仪表。 2、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规定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的标准电量值、结构、仪表的标识和文件、计量性能、气候环境、外部影响、计量性能保护、电气等要求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