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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由 314(民政部)提出,委托TC354(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殡葬协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467-Q-31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4-03
公示开始日期
2022-11-18
公示截止日期
2022-12-17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提出部门
民政部
其他单位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技术委员会
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卫生要求及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殡仪车等固定和流动殡仪场所。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前言、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安全限值、卫生要求、监测检验方法、参考文献等九部分。 本文件代替GB 19053—2003《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与GB 19053—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要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 ——修正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已作废的标准;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三章); ——更改了殡仪用房菌类安全限值(见4.1,2003年版的3.1); ——增加了殡仪车等流动殡仪场所的卫生要求(见5.1,2003年版的4.1); ——更改了遗体防腐、整容及整形工具的卫生要求(见5.3,2003年版的4.3); ——增加了殡仪场所内住宿场所的卫生要求(见5.6,2003年版的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