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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家蚕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由 TC274(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江苏科技大学西南大学江苏省蚕种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桑与茶叶研究所安徽农业科学院蚕桑研究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广东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山东广通蚕种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蚕桑与蜜蜂研究所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蚕桑科学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366-T-32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3-21
公示开始日期
2022-12-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1-0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3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归口单位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江苏科技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全国畜牧总站 目前,印度、泰国、越南、老挝、巴西、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有一定规模的蚕丝业,非洲的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等正在发展蚕桑产业。我国与这些国家不仅有蚕桑技术交流,还有蚕茧、丝绸及蚕丝制品等贸易往来,需要交流和沟通。因此本标准英文版的编制,将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标准交流。

目的意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专门研究了我国种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打好种业翻身仗。

2019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对此高度重视,并作了全面部署,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圆满收官、启动并完成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和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蚕遗传资源属于畜禽遗传资源,为全国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的对象之一。

我国现有桑园1200万亩,养蚕农户1100多万户,每年饲养桑蚕种1600万盒(每盒28000-30000头),生产鲜茧65万吨左右,蚕茧收入320亿元,蚕桑资源利用近100亿元;丝绸工业年产值1500亿元。

养蚕业是农民脱贫致富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优势产业。

我国家蚕遗传资源丰富,据初步统计,现有家蚕地方品种200余个,育成品种(杂交组合)的母种180余个,引入品种60余个。

但是,迄今我国没有制定《家蚕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由此造成省区之间、不同保存单位之间对家蚕遗传资源调查的技术方法、技术指标、生物学性状和经济性状描述等的差异,给遗传资源普查带来困难,将影响普查进程和质量,也不利于遗传资源特性的深入比较和后续开发利用,不利于家蚕育种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因此,迫切需要制订这一标准,以便统一我国家蚕遗传资源调查技术方法和指标,促进家蚕遗传资源的保护,更好地完成蚕遗传资源的普查任务,提升家蚕资源保存水平,促进家蚕新品种培育和蚕丝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蚕(桑蚕)遗传资源的类别、定义、调查内容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家蚕遗传资源的调查。野桑蚕遗传资源的调查,参照本标准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调查时间(卵、幼虫、蛹和成虫);调查项目和方法(一般性状、品种来源与变化、体型和体貌、丝质性状、繁育性能、饲养管理特殊要求);品种保护和研究利用;品种评估;影像资料;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