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4部分:攀岩场所》由 451(体育总局)提出,委托TC456(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 97.220 运动设备和设施 |
为促进攀岩活动的良性健康发展,保证活动参与者的健康安全,保护社会资源及财产的安全,应对当前国家攀岩场所标准GB 19079.4-2014《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4部分:攀岩场所》进行修订,增加对载荷要求规范判定方法,对岩板动载荷明确测试方法,对人体接触毒性做出相应规定。
本次修订通过对攀岩场所测试及判定方法的细化,有利于推广攀岩场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有利于统一攀岩场所、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求和检测监督工作,为场所建设提供技术依据,有利于保证攀岩活动参与者的安全,保护社会资源及财产的安全。
对规范全国攀岩场所的建设、安全和检测具有重要意义。
本拟修订标准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范围: 概括了本标准适用范围、主要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举了本标准中参考及引用的标准,并对相关标准引用予以说明 术语和定义:对本标准中所使用的名词及术语进行了解释说明。 从业人员资格:对于攀岩技术指导人员的资质提出了要求。 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对于岩壁结构、安全装备、辅助设备及相应的接触毒性做了相关的要求 卫生、环境管理要求:对室内场所运营环境做了相关规定。 安全保障:对场所运营、制度及注意事项提出相关要求。 附录A:对岩板耐冲击给出了明确的测试方法。 对场地、设施设备条件条款进行了部分修订如下: 在顶端保护系统承载力、保护挂片承载力后增加了判定规范:卸载后不应出现破坏或者明显的永久变形等现象。 将原岩板动载荷测试更改为“岩板耐冲击性能按照附录A测试,岩板应无破裂或损坏”。 增加了5.5条攀岩场地及安全装备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