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豆类罐头质量通则》由 TC6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4SC2(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等 。
67 食品技术 |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67.080.20 蔬菜及其制品 |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其他国际标准:CODEX STAN 297-2015。
采标中文名称:特定罐装蔬菜标准。
蚕豆(Vicia faba Linn)俗称胡豆、佛豆、南豆、罗汉豆、寒豆、川豆和利马豆等,属豆科野豌豆属越年生或一年生草本植物,是一种高蛋白、低脂肪、富淀粉的作物,为粮食、蔬菜和饲料、绿肥兼用作物。
蚕豆中存在多种生物活性物质,具有提高人体免疫力、抗癌、降血压、抗氧化等作用,因此蚕豆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及保健功能。
蚕豆罐头是以干蚕豆为原料,经浸泡、预煮、装罐、加调味液、密封、杀菌、冷却制成的罐藏食品。
《蚕豆罐头》(GB/T 13518-20145)发布实施至今已6年,有效推动和促进了蚕豆罐头行业的发展,但随着行业市场的发展更新(如市场上的新蚕豆罐头产品风味蚕豆罐头)、工艺技术进步、产品质量要求提升,该标准目前已不能较好适应和推动蚕豆罐头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同时,该标准非等效采用的CAC标准CODEX STAN 297 特定罐装蔬菜标准已经在2015年进行了修订。
本次标准修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梳理蚕豆罐头市场,包括新型蚕豆罐头品类、混合蚕豆罐头等市场现状;②完善与质量提升相关的感官要求及理化要求,提高蚕豆罐头品质;③删除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包括污染物要求、微生物指标。
本次标准修订主要解决标准老化问题,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促进和适应行业发展,满足国际市场需求,实现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本次修订将突出产品质量指标的先进性,实现行业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并配合建立食品领域高质量引领标准体系。
本项目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提到的重点领域九,食品及相关产品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
同时,标准的修订也契合目前我国关于消费品质量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等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本标准规定了蚕豆罐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干蚕豆为原料,经浸泡、预煮、装罐、加调味液、密封、杀菌、冷却制成的罐藏食品。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分级规定感官要求(色泽、滋味气味、组织形态、杂质)、理化要求(净含量、固形物含量、氯化钠含量)及相应的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