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收获机械 噪声限值》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201(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潍柴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
| 65 农业 |
| 65.060 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 |
| 65.060.50 收获设备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我国收获机械共出口3.4亿美元,出口产品以联合收获机、棉花收获机为主,其中联合收获机出口额占比63.8%,棉花采摘机出口额占比28.1%;收获机械共进口3.6亿美元,贸易基本平衡。标准修订有利于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
规定了收获机械动态环境噪声和操作者位置处噪声限值。 适用于各类收获机械,扩大了原标准的适用范围。 预研情况:原标准制定时,联合收割机配套动力在50马力到65马力左右,噪声未按动力分档,随着大功率动力的配套,噪声应按配套的柴油机功率进行分档: P<18kW、18kW≤P<37kW、37kW≤P<75kW、75kW≤P <130kW、P ≥130kW,分别规定了联合收割机噪声限值。解决了原有的噪声限值不能满足大喂入量机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