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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消费品质量分级导则 照明产品》由 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1086-T-60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13
申报日期
2022-01-26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8-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8-2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99
29 电气工程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29.140.99 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中有关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的要求,推进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化工作科学有序、统筹协调发展的倡议,制定照明电器行业质量分级标准。

照明产品在生活中是最重要的消费品之一,不仅应用于普通照明,在景观设计、光环境设计等领域也有广泛应用。

目前市场上主流的LED照明产品(LED灯和灯具)质量规格统一性不够,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甄别困难。

根据市场份额,选取了国际国内市场主流的LED灯和灯具优先进行质量分等分级。

通过对LED灯和灯具的质量分级,引导企业依据先进标准提供质量更高更统一的照明产品,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良性机制,推动照明产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同时也降低消费者选择照明产品的消费门槛,能够使广大消费者根据自身的需求层次选择不同质量等级的产品。

意义:制定LED灯和灯具的质量分级标准,是促进照明电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也是创造照明电器产业品牌效应的重要技术依据和营造优质优价消费氛围的关键要素,避免质次价低的商品对质优价高的商品的挤出效应。

建立LED照明产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能够促进LED照明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响应 “十四五”规划提出的“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的《关于推进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化行动方案(2021-2023)》相关指示。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普通照明用LED光源和LED灯具,包括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替换直管形荧光灯用双端LED灯、反射型自镇流LED灯、LED筒灯、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LED平板灯。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普通照明用LED光源和LED灯具的质量分级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基础要求、质量分级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方面。其中总体要求主要从安全要求、性能要求和能效要求对LED灯和灯具进行了规范;质量分级要求主要对不同的LED照明产品的三个等级进行了具体的指标要求;试验方法给出了上述指标的测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