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磷石膏的处理处置规范》由 TC294(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汇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磷化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理工学院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20 液态废物、淤泥 |
本标准规定了磷石膏的处理处置的原理、原辅材料、主要设备、生产工艺路线和操作步骤、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将对磷石膏原料、处理处置工艺、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尽的规定,以保证新领域规范、高效、平稳发展。另外,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对现行标准进行规范性编辑、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 2、增加了无害化预处理,其中包含了对原料性能的指标要求(包含了对磷石膏中放射性核素的要求);预处理工序的目的(此部分可指导不同目的处理处置对工序的选取);预处理后性能指标要求(给出具体的要求指标值,分为四类,分别对应的不同应用领域);磷石膏预处理工艺环境(主要体现对固液气三方面要求);主要设备;工艺步骤、质量要求。 3、增加了制备建材用磷石膏,其中包含了工艺流程描述(包含了对磷石膏中放射性核素的要求)、工艺流程框图、工艺参数、主要设备以及成品控制。 4、删除了原标准的“安全”内容(企业应服从所有相关强制性的安全标准)。 5、对原标准的“环境保护”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引用的相关标准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