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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力现货市场运营技术规范 第10部分:运行评估》由 TC446(全国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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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535-T-5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8-06
申报日期
2022-01-22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4-21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5-2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40.01
29 电气工程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2015年中发9号文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确定南方(以广东起步)、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蒙西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2021年4月选择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湖北作为第二批试点。

目前,第一批8个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已全部进入结算试运行阶段,第二批6个省级电力现货市场正在开展市场建设方案和市场规则体系编制。

由于各试点省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各省现货市场模式、规则存在一定差异,为有效评价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成效,科学反映现货试点运行情况、校验市场规则合理性,需要制定具备通用性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电力市场建设。

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发展的电力市场建设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路径。

随着电力市场改革不断深化,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运行面临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省级电力现货市场运营的监测分析有利于提前发现市场运行的潜在风险,有助于电力监管机构和市场运营机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障省级电力现货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行,为后续电力现货市场规范化建设提供指导和参考。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结合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运营面临的挑战,提出验证市场结构合理性、市场竞争充分性、市场运行经济性和安全性等评价目标;基于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差异性,提出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适应性、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等评价原则;基于国内外电力市场评价经验,提出涵盖市场建设、市场结构、市场主体、市场价格、市场运营、市场效益、电网安全等维度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各个评价维度的核心指标,提出各个维度的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