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力现货市场运营技术规范 第9部分:市场力监测与缓解》由 TC446(全国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 电气工程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29.240.10 变电站、电涌放电器 |
2015年中发9号文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确定南方(以广东起步)、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蒙西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2021年4月选择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湖北作为第二批试点。
目前,第一批8个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已全部进入结算试运行阶段,第二批6个省级电力现货市场正在开展市场建设方案和市场规则体系编制。
由于各试点省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各省现货市场模式、规则存在一定差异。
各地供需形势差异较大,不同季节、不同时段的供需充裕度都不同,供需紧张期间容易出现市场成员通过发挥市场力行为而获取超额收益的行为,会对市场稳定性造成影响,也不利于有效市场价格引号的形成。
为了保证市场改革的有序推进,加强对省级电力现货市场运营的市场力监测分析有利于提前发现市场运行的潜在风险,有助于电力监管机构和市场运营机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障省级电力现货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行。
结合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运营面临的挑战,明确市场成员市场力行为的界定;考虑到行使市场力的表现以及对于市场的影响,明确市场监测和缓解的范围;根据事前、事后的不同状态和特点,制定事前和事后市场力监管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