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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互联网心理服务 心理测评服务通用规范》由 TC264(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64SC1(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心理咨询服务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南京心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人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威特瑞特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灵动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1064-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13
申报日期
2022-01-11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8-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8-2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归口单位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心理咨询服务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心理测评服务是网络心理服务中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互联网及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各种心理测评网站及APP 的开发,使这种测评更具有广泛性和生态性。

然而,互联网非标准化心理测评的广泛传播,给人们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本标准旨在规范目前网络心理服务中的心理测评服务。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互联网心理服务中心理测评服务中服务提供者、服务内容、服务过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心理服务中心理测评服务的管理、实施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446.3 心理咨询服务 第3部分:咨询信息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446.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互联网心理服务 internet psychological services 通过在线或离线的方式,运用心理学专业理论与技术为大众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需求服务。 3.2 互联网心理测评 internet psychological evaluation 依据一定的心理学理论,使用一定的操作程序,对个人或群体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做出描述、推论和数量化分析。 3.3 互联网心理测评服务 internet psychological evaluation services 由具有行业或主管部门认定资格的组织机构,采用互联网测评平台和外接设备(包括在线和离线状态),实施心理测评(3.2),以满足个人或群体心理测评需求的服务行为。 3.4 服务提供者 service provider 提供心理测评服务(3.3)的机构。 3.5 互联网心理测评服务平台 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向个人或群体提供心理测评服务(3.3)的虚拟网络环境(以下简称“平台”)。 3.5 用户 user 心理测评服务(3.3)的接受者和购买者。 4 基本原则 4.1 自愿原则 4.2 科学原则 4.3 保密原则 4.4 伦理原则 5 服务提供者 5.1 基本要求 5.2 服务管理要求 5.2.2 用户信息管理 5.3 心理测评工具 6 服务内容 6.1 测评实施 6.2 测评结果反馈 6.3 数据的保存和使用 6.4 提供给未成年人用户的心理测评服务 6.5 服务交付 7 服务过程 7.1 服务流程 7.2 用户登录 7.3 服务信息说明 7.4 服务协议订立 7.4 支付 8 服务评价与改进 8.1 服务提供者建立服务评价管理机制,定期接受服务评价。 8.2 服务评价应: ——具备科学的评价方案,评价行为依据评价方案开展; ——采集使用真实的数据,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地反应评价活动情况,具有高信度; ——使评价的内容与测评过程目的、内容一致,具有高效度。 8.3 评价者应根据不同评价目标,选取合适的评价指标并进行细化、组合、赋权,形成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具体评价活动。 8.4 服务提供者应根据服务评价结果,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9 心理测评服务平台 9.1 运营机构 9.2 平台功能 10 安全保障 10.1 网络安全要求 10.2 信息安全要求 10.2.4保障平台的物理安全。 10.3 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