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信息安全技术 互联网平台自动续费服务要求》由 252(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委托TC260(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892-Q-25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申报日期
2022-01-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1-29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2-2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3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提出部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其他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一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

当前,互联网平台违规自动续费问题十分突出,很多互联网平台自动扣费前不告知提醒用户,导致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用户财产安全、个人信息等相关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据前期调查,爱奇艺、腾讯视频、芒果TV、QQ音乐、酷狗音乐、WPS、百度网盘、Keep、探探、淘宝、京东等主流互联网平台均出现此类问题,覆盖视频、音频、工具、社交、电商、生活服务等诸多领域,大量网民蒙受经济损失,国内某第三方投诉平台上网民关于“自动续费”的投诉达6万余条。

二是细化落实法律规定的迫切需要。

《电子商务法》出台对规范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该法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有互联网平台以此为由逃避监管,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一定阻力,相关法律要求需要细化明确。

此外,《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等,需要根据自动续费应用场景提出具体落实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互联网平台自动续费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平台自动续费服务的设计、开发和运营等活动,也适用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自动续费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本标准要求互联网平台提供自动续费服务应在每次自动续费前都告知用户并取得用户明示同意;未取得用户明示同意的,应终止自动续费服务并不再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