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学生基本运动能力标准》由 360-1(教育部(基础))归口 ,主管部门为教育部(基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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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80 教育 |
一、目的 201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提出,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2019年《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我国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国。
体育强国,强在内涵,首要之举是树立科学的体育教育质量观、建立评价标准体系。
2020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
该文件还明确提出,要强化体育评价。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版)将“运动能力”定为体育学科核心素养的关键要素,运动能力培养已成为体育教育发展与课程改革的明确方向,运动能力评价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受传统体育教育质量观影响,我国体育教育存在“重技术传授轻能力培养”“重体质监测轻运动能力评价”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影响着课程衔接、兴趣激发、全面发展等体育教育的质量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教会学生“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
基本运动技能是日常生活的必备,也是专项运动技能学习与提高的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两办文件,促进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研制《学生基本运动能力等级评定》标准,能够用于精准评价基本运动技能教会的程度,充分了解不同学段学生基本运动能力达到的水平,为体育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标准。
该标准既是体育教育质量提升的利器,又是体育课程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更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目标的时代呼唤。
二、意义 1.理论意义 (1)理清概念,树立“体质与运动能力并重”的新体育教育质量观。
《学生基本运动能力等级评定》标准的研制,首先系统梳理了运动技术、运动技能、运动能力的区别与联系,三者有关联,但也存在本质区别。
基本运动能力的形成反映了对基本运动技能能够灵活自如的运用以及体育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效果。
体育教育既要重视体质健康促进,又要强化运动能力培养,需要树立“体质与运动能力并重”的新的体育教育质量观。
(2)补充完善体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学生基本运动能力等级评定》标准是从幼儿到高中按学段划分为六个基本运动能力等级,基于学生的生长发育与认知特点、动作发展规律等,随学段的递增各自有着对应的难度逐级提高的基本运动能力等级标准,基本运动能力等级标准的建立对完善体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3)为有效落实体育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法借鉴。
体育学科核心素养包括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
其中,运动能力包括基本运动能力和专项运动能力。
《学生基本运动能力等级评定》标准的研制是促进体育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的关键,准确把握学生在各学段的基本运动能力水平与缺口,更好地调整和完善基本运动能力培养目标,优化体育学科核心素养培养手段。
2.实践意义 (1)实现体育课程学段衔接,提高体育教育质量。
《学生基本运动能力等级评定》标准的等级划分与学段对应,其中,幼儿阶段为一级,小学1-2年级、小学3-4年级、小学5-6年级分别为二级、三级和四级,初中为五级,高中为六级。
基本运动能力从幼儿到高中共设立六个等级。
基本运动技能的教学,能够根据学生在不同学段达到的能力等级逐级依次实施,有助于体育课程在基本运动技能的教学方面充分体现其衔接性,从而提高体育教育质量。
(2)突出因材施教,满足学生发展需求。
《学生基本运动能力等级评定》标准的研制能够准确区分学生的基本运动能力发展水平,为基本运动技能教学真正实施因材施教提供依据,实现体育课程基本理念中强调的“关注区域差异和个体差异,让每一个学生受益”。
(3)落实全面评价,提升测评效率。
《学生基本运动能力等级评定》标准的研制是体育教育质量监测增设运动能力监测的重要依据和保障条件。
有了这一标准,能够使体育教育质量监测更加全面,而非单一监测体质健康。
除此之外,与该标准研制同步启动研发的智能测评系统将会成为体育教育质量监测精准化、智能化、高效化的科学测评工具,提高对基本运动能力监测的客观性和实效性。
本文件规定了基本运动能力的六个等级,其中一级对应幼儿,二、三、四级分别对应小学水平一、二、三,五级对应初中,六级对应高中。基本运动能力每个等级规定了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与要求、场地器材、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和达标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评价中国学生的基本运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