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应急避难场所术语》由 TC307(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科技大学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要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思想: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受区域经济水平、突发事件情况、地形条件等限制,不同区域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差异较大且自成体系,各地方应急避难相关术语未能完全统一,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启用等造成一定不便,无法实现科学化、标准化的统一管理。
为了加快推动构建适应新时代新发展要求的全国应急避难场所体系,促进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现代化管理,需要出台一系列相关标准规范,《应急避难场所术语》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对现有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术语规范化,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统一管理,鼓励地方积极推动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标准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中所涉及的术语。 标准适用于我国应急避难场所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管理、科研、教学及其他相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