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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厨余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要求》由 TC451(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867-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7-0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9-27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0-27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99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99 有关废物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厨余垃圾(含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它厨余垃圾)通过厌氧消化、堆肥化、虫体养殖等资源利用技术处理。 本标准主要内容为: 0 前言。 介绍标准制定依据,编制单位。 1 适用范围。 阐述编制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的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和国家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规范原料、资源利用技术和资源利用产物的命名,以及检测分析涉及的术语。 4 厨余垃圾资源利用技术和产物分类。 举例主要的厨余垃圾资源利用技术类型,相关技术的产物类别,以及相关技术包括的预处理、生物转化、后处理、协同处理等主要技术环节。 5 总体要求 厨余垃圾原料要求。规定不宜与厨余垃圾共处理的原料种类,以及厨余垃圾中的杂物含量(即对垃圾分类质量的要求)。 6 资源化利用技术要求。 6.1 预处理的技术要求。 规定在预处理环节,为了降低生物质损失率,同时确保高生物质纯度的预处理重要技术要求。 6.2 生物转化的技术要求。 规定在生物转化单元,为了确保生物质高转化率的重要技术要求。 6.3 后处理的技术要求。 规定在后处理环节(可在厂内或外置加工厂),为了达到与产物消纳市场准入条件的后处理重要技术要求。 6.4 协同资源化的技术要求。 规定处理工程的液相产物和固相产物若与污水厂、热解炭化、热解气化、生物质/燃煤电厂、盐碱土壤改良等技术协同,实现协同资源化应满足的技术要求。 7固相资源利用产物质量控制要求。 规定固相产物不再具有环境生态危害,可不再视为废物(End-of-Waste),并可进行长期储存和运输的特征质量控制要求。 8 试验方法。 规定上述章节中涉及的主要技术指标(如:含杂率)和产物相关质量指标的测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