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中低速磁浮交通轨排通用技术条件》由 TC290(全国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30 铁路运输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1 | EN | 北京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香港地铁就拟建的磁浮线多次来北京S1线考察,明确提出须采用英文版国家标准指导香港磁浮工程建设。新加坡大学城和墨西哥等也在密切关注我国磁浮交通技术的发展和配套英文版国家(国际)标准情况。我国磁浮交通系统因缺乏国家标准的现实已经制约了迈向国际的步伐,英文版国家标准的制定已迫在眉睫。 |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日益严重,为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现状,发展多制式的轨道交通已成为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主要途径。
磁浮交通技术用无形的电磁力代替有形车轮,支撑和牵引磁浮列车沿轨道运行,彻底消除了钢轮钢轨的接触磨损,具有快速、低耗、环保、安全等优点,且噪声、振动小、爬坡和转弯能力强、造价和运营维护成本低,应用前景十分广阔。
轨排作为磁浮线路的重要系统,具有支撑磁浮车辆、承受车辆悬浮力、导向力、牵引力、制动力的功能,在结构上是决定车辆运行安全、可靠、稳定的关键指标,其性能的好坏对整个磁浮交通系统的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对环境、运营和投资等都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是磁浮交通工程建设的核心环节。
本标准的制定填补了国内中低速磁浮轨道产品标准的空白,符合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需要,对统一设计标准、实现资源共享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亟需制定《中低速磁浮交通轨排通用技术条件》。
本文件规定了中低速磁浮交通轨排系统的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全与环保、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保证期限。本标准适用于磁浮车辆运行速度不大于120km/h的中低速磁浮交通轨排的制造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