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3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1051-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5-28
申报日期
2021-11-08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有利于其他国家了解我国能耗标准,提升我国汽车节能水平,促进产品国际化发展

目的意义

汽车行业是我国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部门,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有利于降低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本标准通过设定面向2030年更加严格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不断提升我国乘用车燃料经济性水平,加速淘汰落后产品。

开展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制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对国家而言,标准修订是减少石油消耗量、落实国家双碳目标的有效支撑;对行业而言,标准修订是促进汽车产业绿色转型、提升全球汽车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对企业来说,无论节能技术的研发、测试到导入,还是新产品的规划、设计到量产,均需要较长周期准备,节能标准尽早制定使企业有充分时间进行应对,促进低能耗、低排放的汽车产品开发和生产。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一直以来均是分阶段逐步制定实施,现版本GB 19578-2021实施周期为2021~2025年。

按照分阶段管理周期,本次修订标准将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考虑标准实施过渡期,给予行业充分的应对周期,有必要在2024年底左右发布。

基于此并综合国际法规趋势,开展本标准项目修订工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标准规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型式认证的申请、燃料消耗量的测定、型式认证值的确定和记录、生产一致性、更改和认证扩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