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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3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1051-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6个月
2024-05-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有利于其他国家了解我国能耗标准,提升我国汽车节能水平,促进产品国际化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标准规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型式认证的申请、燃料消耗量的测定、型式认证值的确定和记录、生产一致性、更改和认证扩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