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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全球热带气旋等级》由 TC345(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气象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425-T-41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7-19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4-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4-2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气象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平均每年全球热带洋面上约有80个热带气旋生成,中央气象台对全球除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以外的其它六个海域(东北太平洋、大西洋及加勒比海、西南印度洋、西南太平洋、东南印度洋和北印度洋)的热带气旋进行实时监测,并对北印度洋热带气旋发布预报以及其他海域较强热带气旋进行预报服务。

不同海域热带气旋强度等级和名称均不同,当前业务中六个海域热带气旋强度等级的划分参考2016年发布的《全球热带气旋等级》标准(编号为GB/T 32935-2016), 该标准也是全球热带气旋强度等级划分的唯一参照标准。

但是,该标准由于撰写时间偏早,与当前一些海域的专业气象中心的热带气旋等级划分存在着严重的不一致性,给实际全球热带气旋的监测和预报以及灾害评估带来许多困难和问题,并且容易出现一些混淆或混乱。

因此,亟需对当前《全球热带气旋等级》进行重新修订,以统一、权威的标准保障全球热带气旋监测和预报服务的规范化程度,以满足实际业务需求,特别是为国家“一带一路”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气象保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全球各个海域热带气旋强度等级的划分,主要应用范围为国家级或省级气象部门具有全球热带气旋监测业务单位,以及有需要对热带气旋强度等级进行评定或检验的科研院所等。 热带气旋等级划分以其底层10m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为标准。在该规范的制定过程中,不同海域(包括: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南太平洋海域、澳大利亚附近海域、北印度洋海域、南印度洋海域、中北太平洋、东北太平洋及北大西洋海域)的热带气旋等级按照最新世界气象组织各海域的区域专业气象预报中心的等级标准进行划分,同时明确相关专业术语,形成有针对性的参考规范。另外,热带气旋划分等级包括等级的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主要技术内容:《全球热带气旋等级》标准制定拟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1)最新热带气旋等级划分:详细调查世界气象组织各个海域专业气象中心官方最新发布的热带气旋等级划分相关资料和文件等;(2)修订新标准:将现有《全球热带气旋等级》标准与国际上最新热带气旋等级标准进行对照,查找当前《全球热带气旋等级》标准与国际上热带气旋等级标准(包括等级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的差别,并对当前《全球热带气旋等级》进行合理修订,起草新的《全球热带气旋等级》标准。 本标准代替GB/T 19201—2006《全球热带气旋等级》。与GB/T 19201—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极强气旋风暴的术语和定义;修改了特强气旋风暴的术语和定义;修改了热带气旋划分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