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调谐质量阻尼器技术条件》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060 建筑构件 |
| 91.060.99 建筑物的其他构件 |
| 91.080 建筑物结构 |
| 91.080.99 其他结构 |
| 91.120 建筑物的防护 |
| 91.120.25 地震和防振 |
土木、机械等领域广泛采用调谐质量装置来控制结构低频振动,如行人荷载作用下大跨楼面和人行桥的共振、大高宽比结构在风荷载作用下的振动,桥梁风致渦振等;不少先进国家如德国等已经相继制定了调谐质量装置的技术标准。
近十多年来,我国也在逐步推广调谐质量装置,代表性工程有上海中心,广州电视塔和港珠澳大桥等,取得了良好的减振效果。
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规范来指导调谐质量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维护,影响了调谐质量装置的合理应用,质量保证与验收。
为规范调谐质量装置的应用、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申请编制《调谐质量阻尼器技术条件》。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调谐质量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和后期维护,从而保证减振工程的总体质量和减振效率。
因此,本标准对提高我国减振技术水平,保证土木工程结构物的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财产与生命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本标准于2019年初次申报,所用名称为《调谐质量阻尼器质量要求》,经主管部门相关审核,通过立项评估,2020年11月已完成网上公示。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桥梁、高耸塔架、设备等所需的调谐质量阻尼器。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调谐质量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的标记、一般规定、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